| 繁體中文| |

金钟民小站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3498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其他] [10.10.05]张紫妍自杀案终审(转自凤凰娱乐网)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
发表于: 2010-10-5 01:34
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登录/注册后可看大图

本报讯韩国女星张紫妍去年初因被经纪人公司逼迫陪酒、上床而自杀,近日,韩国法院对此案作出最终判决,对张紫妍的经纪公司前代表金某(41岁)和前经纪人刘某(31岁)分别处以1年有期徒刑。

据悉,就在张紫妍自杀前十天,金某因张紫妍要求解约而对其进行电话和短信威胁。而前经纪人刘某在张紫妍死后立即向媒体发出了所谓“张紫妍文件”,透露了“前代表金某逼迫张紫妍和有权人士陪酒陪睡”的内容,被检方以损坏金某名誉权提出诉讼。
nzhongchen []
2
发表于: 2010-10-5 02:22
| 只看该作者
众说纷纭 难辨真假
不过人牺牲了 我挺可惜的
不知道牺牲的值不值得
我看也没引起多大的重视
3
发表于: 2010-10-5 07:34
| 只看该作者
一直都纯在这个潜规则  香港最近不是也有爆出这个新闻吗
4
发表于: 2010-10-5 08:57
| 只看该作者
一直都纯在这个潜规则  香港最近不是也有爆出这个新闻吗
溡绱℃寳ル 发表于 2010-10-5 07:34

潜规则哪都有。。。。。
大大小小。。。多多少少。。。。jm0002.gif
5
发表于: 2010-10-5 09:02
| 只看该作者
应该判死刑才对   杀光
6
发表于: 2010-10-5 10:03
| 只看该作者
其实我就想说一个字

“哎。。。。。”
7
发表于: 2010-10-5 10:21
| 只看该作者
才判一年。。。。楼上签名真有意思!那个17号真损!
8
发表于: 2010-10-5 11:04
| 只看该作者
哎,哪都有潜规则啊!
9
发表于: 2010-10-5 11:23
| 只看该作者
真是无奈啊。。。这事,,jm0002.gif
10
发表于: 2010-10-5 11:39
| 只看该作者
jm0008.gif才判一年啊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捐助小站|联系方式|手机模式|高耀太金钟民小站

GMT+8, 2024-9-28 21:20

Koyote Kim Jong Min Fansite

© 2006-2024 koyotekjm.com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